Suxy 发表于 2020-10-20 11:30:01

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 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 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此外,答复就“关于不动产共有登记”等问题也做了明确回复。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少数份额共有人不配合而不予办理登记的问题,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网


神农氏 发表于 2020-10-20 12:20:53

到底是继承了房子才继承地基?还是地基可以单独继承?如果继承房子才继承了地基,房子倒了,地基收回了,如果地基单独继承,房子在不在,地基都在。这是有区别的。

沉默的女人 发表于 2020-10-21 07:17:00

农村大多数是没有房产证与土地证的,去年听说由村委会干部来各家各户签记过,也有遗漏的。工作没做到位。关于土地所有人都没有一一签字,太不靠谱。有争议的土地到底写在谁名下,暂时不知,问而不得

沉默的女人 发表于 2020-10-21 07:33:06

因为子女外出务工,农村老人私自卖了土地,当然有一部分人利用老人不懂市场价格,贱买了,子女未签字等情况。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