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人!一姑娘凌晨醒来发现床前坐着一个陌生人
凌晨时分,当你从熟睡中被惊醒,突然发现自己床前坐着一个人,在盯着你看,关键是你还不认识他。碰到这样的场景,是不是会被吓哭?今天上午,奉化公安分局就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现实比惊悚故事更离奇,这个“陌生人”居然是为了示爱……10月29日凌晨4点30分,奉化萧王庙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小张报警,称自己家中进了“贼”。小张还告诉民警,她父母正好不在家,对方又对她家里的情况很熟悉,心里极度害怕。民警立即对此进行调查,却发现并不是小偷,而是小张的追求者。
这事挺复杂,当天凌晨4点多,房间内突然出现响声,将小张从睡梦中惊醒。迷糊中,她发现有个黑影坐在床前正盯着她看。开始以为是自己没睡醒,回过神仔细一看,小张吓懵了——这是真的,是个自己不认识的男子坐在床前。
“来人,救命……”没等小张喊出声,这名男子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并告诉她自己没有恶意,只是因为喜欢她才出此下策。男子还说,之前他就经常翻墙进来帮小张照顾楼下的两只猫咪……待小张镇定下来后,男子就爬窗下楼离去。
通过连日走访调查,民警于11月4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他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有盗窃前科,担心她会对我没有好感,一直未敢当面表白。”他告诉民警,10月的一天,他在路上偶遇小张,顿时心生爱慕之情,便尾随她回家,得知了其居住地址。之后他发现小张家中有两只猫,就多次趁人不注意爬墙入室“替她照顾”。
那么当天凌晨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小张的床前呢?民警说,当晚嫌疑人喝了点酒,一时想念便再次来到小张家。他爬上外墙,踩着雨棚,想从二楼窗户处“看看她”。结果,他发现窗户未落锁,便顺利进入到了小张的房间。
“偶遇心仪女孩,本可选择正当方式表达爱慕之意,却因一时冲动,选错了示爱方式,最终受到法律的处罚。”民警说,这名男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奕超超 徐箭
偶遇心仪女孩,本可选择正当方式表达爱慕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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