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20-11-17 16:24:49

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法院司法救助给他们带去一丝暖意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受害者生活、救治难以为继,而肇事方因无证驾驶,导致机动车商业险无法赔付,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更因服刑而无赔偿能力。
      看着受害者家属一天天焦急的眼神。“如何才能妥善处理好这起案件,让受害人家属得到一丝慰藉?”成了执行法官那几个月每天思索的问题。
      一次交通事故
      两个家庭的“崩塌”
      2017年10月26日,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日子。郑某和林某、王某三人在结束上午的工作后,搭乘陈某的皮卡车返回家中吃午饭,兴奋的几人在车上热闹的聊着天,但谁都没想到一场悲剧正悄悄来临。
      在途径一十字路口时,皮卡车与葛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林某当场死亡、王某重伤,郑某和货车驾驶员陈某轻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葛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皮卡车驾驶员陈某承担次要责任。
      2018年4月,受害者及其家属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一并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葛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陈某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经依法审理,葛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除此之外,葛某及皮卡车驾驶员陈某还需赔偿死者林某家属118万余元、伤者王某37万余元、郑某17万余元并在一个月之内履行。
      但令人揪心的一点是,葛某因无证驾驶导致机动车商业险无法赔付,保险公司仅赔偿交强险12万元。
      受害者生活困顿
      案件却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判决生效后,葛某在前期赔偿给死者家属2万元后,又赔偿了3.2万元,而陈某因种种原因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经司法鉴定,王某在事故中因脑干损伤、脑挫伤等导致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也无正常表达能力,系一级伤残。治疗期间,已花去医疗费67万余元,且绝大部分款项都是向他人所借,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生活极其困难。
      在经过继续治疗后,2019年11月,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葛某、陈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5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穷尽全部执行措施后,均未发现葛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执行法院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葛某家庭比较困难,其本人在刑满释放后,又因遇上疫情无法顺利找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而另一名被执行人陈某已年近60岁,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身体就一直没有恢复,也没有经济来源。
      之后,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协调下,陈某家属在经过一番筹措后,赔偿了2万元。但除此之外,二人已无能力赔偿、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法官多方奔走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一方是已无赔偿能力的被执行人,另一方则是焦急等待赔偿款用于治疗、生活的受害者家属,案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就在这时,执行法官想到司法救助保险。
      为此,执行法官及时将案件执行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在被执行人前期赔付的基础上,通过申报司法援助保险的方式为受害者争取到10万元的最高援助金额。
      之后,考虑到王某的健康状况及其家庭目前的经济情况,执行法官又积极告知王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指导其收集、整理所需材料,成功帮助其争取到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
      之后,执行法官又主动联系葛某,在了解到其目前就职于某公司,有一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要求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以弥补受害家属受伤的内心。最终,葛某同意在留足一部分生活必需开支之外,每月支付赔偿款4000元。同时,陈某和葛某也明确表示,一旦之后有收入来源或者收入增长,会尽最大的努力赔偿给受害者及其家属。
      对这一方案,受害者家属也均表示理解和同意。至此,案件暂告一段落。
      一起交通事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灾难和痛苦,肇事方也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且悔恨不已。
      在这起肇事者基本无钱赔偿的事故中,法院通过司法援助保险、司法救助等方式尽可能的为受害人争取赔偿金额,不仅体现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更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作用。同时,葛某每个月4000元的赔偿款也让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暂时有了保障。
      虽然受害者及其家属目前所获得的赔偿款远远不足以弥补内心的伤痕,但让他们的心中感受到了一丝法律的温情,就像一抹冬日里的暖阳,虽然不够炙热,却足够温暖人心。
      来源:宁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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