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 发表于 2020-11-19 09:31:59

走近民法典|委托人“跳单”,也应支付中介人报酬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法条变迁:本条为新增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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