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能“拼单”?然而“拼单成功”后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家住玉环的陆某最近很愁闷,他因为贷款还不上被银行起诉了。按理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令陆某意难平的是,明明说好是‘拼贷款’,最终却要承担归还所有贷款的责任。年过30的陆某,一直以来没有固定的工作,经济来源很不稳定,名下更没有车子房子等不动产。作为征信困难户的他,虽然也想贷点款花花,但也明知银行不可能批,也就放下了这个念头。直到有一天,他和朋友王某聊天时得知,王某有门路可以轻松“弄”到贷款。
王某说,他负责找好保证人,并且承诺“不用抵押不用积分,签个字就能搞定”。不过,这事有个前提,那就是这笔贷款王某也要分一杯羹。想着“各自还款互不相干”,陆某爽快地答应了。
2016年2月,陆某在王某的介绍下,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陆某可以循环向银行贷取额度为20万元的借款,陆某可以使用其中4万元额度,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就这样,“拼贷款”算是“拼单成功”了。
此后,陆某和王某各付各的利息,相安无事。谁知贷款到期后,银行开始催款,陆某这才发现王某失联了。由于钱是以陆某的名义借的,银行将他诉到法院,要求归还所有贷款。陆某无奈,徒叹自己识人不清。
陆某的案子并不是个案。玉环的李女士受邻居陈某所托,2016年3月以自己的名义到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3年内可以循环向银行贷取额度为20万元的借款。和陆某不同的是,李女士只是从中拿了2万元“好处费”,而贷款本息陈某承诺一力承担。故事的结果则是相似的,贷款到期后,陈某跑路了,银行向李女士催款。签了字、摁了手印的李女士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案件办理过程中,玉环市法院发现多起类似案件金融借款合同均为“一人借款、一人或两人提供信用保证”的形式,借款人和担保人通常并不相识,资信情况也并不优渥。借款人大多获得“拼贷款”“好处费”等优惠,有的借款人甚至仅仅是出于朋友相助。借款到期后,由于“贷款拼单人”下落不明,还款的责任就落到了借款人和担保人身上。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玉环市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正在审理的相关案件线索、证据材料整理后一并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玉环市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对相关人员移送审查起诉,涉及贷款申请人30余人。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浙江法制报
过30的陆某,一直以来没有固定的工作,经济来源很不稳定,名下更没有车子房子等不动产。作为征信困难户的他,虽然也想贷点款花花,但也明知银行不可能批,也就放下了这个念头。
2016年2月,陆某在王某的介绍下,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钱是以陆某的名义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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