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借钱,人没在宁海,怎么办啊?
我在2007年被人借了钱,他老婆,儿子,父母都在宁海。他没有可以抵押的房产证,有没有银行存款不知道。他自己跑了,你说这钱,把他告到人民法院有用吗。 :handshake 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我个人认为,当你其他方法已穷尽后,那么,事实上也只有诉讼一条途径了。 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我个人认为,当你其他方法已穷尽后,那么,事实上也只有诉讼一条途径了。清香袭人 发表于 2010-10-8 11:57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6_286:} 有道理,支持该观点。 回复 2# 清香袭人
顶,说的有道理。再说2007年借的钱,到现在提起诉讼也过诉讼时效了吧。 应该不会吧,有借条的 应该不会吧,有借条的
aaa386 发表于 2010-10-9 09:31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handshake 可能的,因为该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有收据吗???没有就肉包子打狗了 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我个人认为,当你其他方法已穷尽后,那么,事实上也只有诉讼一条途径了。
清香袭人 发表于 2010-10-8 11:57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也同意该观点
至于诉讼时效 它不是死的
如果 1 你在债务到期后曾向其主张,并持续不断
2 在你向其主张债务要求时,双方曾另约还款期限
有上述二者情形之一,并最后向其主张债权或另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 距今未逾2年
则诉讼时效任未超过
可以 考虑诉讼 回复 8# 鱼老大
很多时候 事情看似进了死胡同但是 只要方法用对了还是有转机的
毕竟事在人为
办法总是靠人想出来的 没写还款日期有效期是20年,写了还款日期是到期后2年内,按照宁海人的习惯一般都不写还款日期的,总之你要担心的话就先告上去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先告上去再说,他总要回宁海的,等你案子判下来以后,只要你发现他回宁海你就通知法院,不还钱就抓人,我就不信他被抓进去了他爹妈还不拿钱来(可以关个十五天,即使那时真没还钱,你把他灌进去了你也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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