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0306 发表于 2010-10-9 14:21:21

求助,房子问题!

我和丈夫结婚七年,有一六岁儿子,由于两人生活观念不一,感情一直不和,常年处于冷战中,最近我想结束此状况,提出离婚,他不愿。也许因为他是二婚,怕影响不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现我计划离开这家,到外地去发展。试问
1。若我在外地买房怎样才不会和他的经济债务有牵连?(他有超过固定资产的债务,借多少,哪里借我都不知道的)
2。如果户主写儿子,以后房屋转卖,我怎样有权处理?(儿子的户口和他爸是一本的,是农村户口,我是居民的。)
3。如果他爸资不抵债,会不会影响到儿子的房子?
4。如果我在外地开店,店的资产是否与他的债务有关联?

谢谢各位法律能人帮我指点迷津!

雪窗萤几 发表于 2010-10-9 15:08:59

本帖最后由 雪窗萤几 于 2010-10-9 16:11 编辑

:handshake 19730306网友: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本论坛的信任。然后,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子或经营所得(如你的开店所得以及该店的资产)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在此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财产理应偿还共同债务。可见,两者之间是存在牵连关系的。

      二、给你儿子买房的合同必须你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
      
      因为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钱数额、法律责任较大,所以未成年人不具备进行房屋交易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的能力,因而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即其法定代理人,代替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进行房地产产权过户交易,其过程较一般的房产交易要复杂得多。 尽管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如果你欲买一套房子并署自己儿子的名字,则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那么,你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你孩子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孩子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并到公证处公证以上关系。备齐以上资料后,才可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 换言之,以你未成年的儿子名义购房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即法定监护人,具体指你们两夫妻)签字,否则,你一方代签合同无法备案,日后也就没法办房产证。据此,你的方案不具操作性。

       三、最后补充一点:你们夫妻离婚时,可能会给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带来法律纠纷。由于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是这你们的儿子,而实际上出资购房的人是你。但是,从法律层面而言,该房屋既不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也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你们离婚时,你们夫妻任何一方都无法分得该房屋。不过,从抚养权的角度来看,谁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谁就可以事实上使用或者拥有该房屋。为此,你儿子拥有房产将会造成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的抚养难以达成协议的困境。
   
      仅供参考,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清香袭人 发表于 2010-10-9 15:32:58

:handshake 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须谨慎。

zzj5754 发表于 2010-10-9 16:40:19

债务只要不是共同借债的,这个似乎还有余地吧,个人借债算两个人的,有点郁闷

19730306 发表于 2010-10-9 19:44:37

回复 2# 雪窗萤几


    你好,谢谢你有条理的分析,让我茅塞顿开。
1.可是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我(买房,开店)有何僻径才能不和他的经济帐有牵连呢?当然从法律层面上讲。
2.儿子我计划由我来带(因为他常年住宾馆的),可是抚养权可能拿不过来,也不一定能拿到孩子生活费。
   若此,我怎样来维权,如协议离婚不下,走法律途径是否麻烦,我不想和他正面冲突(他生气起来很可怕)。

有什么好的良策,谢谢!

雪窗萤几 发表于 2010-10-9 20:59:12

本帖最后由 雪窗萤几 于 2010-10-9 21:11 编辑

:handshake
   不好意思,这属于规避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为此,任何规避法律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而应被认定为无效。可见,如果发生争议,那么,最后受损害的只能是你自己。

   此外,诉讼离婚程序自然远比协议离婚麻烦。

gejunguang 发表于 2010-10-18 1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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