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xy 发表于 2021-4-27 13:28:58

“我想还债,可真的没钱” 法官:“看你年富力壮,这样吧……”

      1.8万余元货款,被拖欠了7年多,东阳某公司起诉到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可对方名下却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钱是拿不回来了?关键时刻,执行法官支了一招:让被执行人“劳务抵债”。近日,双方终于结清了债务。
      杨某是江西人,一直在东阳打工。2014年,杨某因经营需要,向东阳某公司购买玻璃,产生货款及安装费共计3万余元。因当时没钱支付货款,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事后杨某虽然陆续支付了1万多元,却还有1.8万余元余款没有付清,一拖就是7年。
      2020年4月,该公司将杨某诉至东阳市法院。法院于2020年5月判令杨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损失。然而,直到当年10月,杨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该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杨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本人更是失业已久,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好在,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杨某主观上表现出了积极还款的意愿。“只要他有还款的意愿,就有案结事了的希望。”抱着这个信念,执行法官多次细心翻阅案卷材料,果然找到了思路。
      执行法官发现,杨某正处于失业期,又年富力壮,之前为了抵债,也曾给这家公司安装过衣架、纱窗等。“当时申请执行人对他的安装技术也表示认可,不如就让他用劳务来清偿债务,这样不仅杨某能挣到工资,还能按月偿还货款。”这个提议一出,当事双方都表示同意,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除保留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之外,杨某的其余工资都用于偿还欠款直至还清。
      “案子结了,感觉自己腰板都直了。”经过6个月的辛勤工作,杨某近日终于以自己的劳务偿清了全部欠款。
      来源:浙江法制报

231056567 发表于 2021-4-29 09:58:21

借条 几年内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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