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推出兜底机制!适用这些人群
今天,从宁波市医保局获悉,为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宁波市医保局推出三大举措健全“医疗救助”,形成兜底机制。来看详细内容救助政策细分类
——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救助类:特困人员、孤儿、见义勇为者;
——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80000元封顶类:低保、低边、因病致贫、精简职工、三老人员、重点优抚、艾滋病机会感染、困难生活补贴残疾人。
——特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待遇视同住院,救助比例为70%,80000元封顶。
——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且500元封顶。
——特殊医疗项目救助类: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两病救助、生育、康复都给予一定补助。
举个例子
市区居民医保张大妈是低保人员,她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心脏病年度内第一次在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共发生医疗费10万元,其中自费药10000元、乙类药经计算需先自付6000 元、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经计算需个人先自付15000元,三甲医院起付线1500元由个人自负,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个人承担共18800元。
1. 个人自费 10000元(自费药完全由个人负担);
2. 个人自付6000元(乙类药)+15000元(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由个人先自付)=21000元;
3. 个人自负 1500元;
4. 个人承担18800元。
5.大病保险资金报销了25040元。
张大妈的医疗救助金额11382元:(个人自负1500元+个人承担18800元+个人自付21000元-大病保险资金报销25040元)×70%=11382元。
张大妈的住院医疗费用除自费 10000元完全由个人负担外,余下90000万元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自己只需支付4878元,报销了85122元。(个人自负1500元+个人承担18800元+个人自付21000元-大病保险资金报销25040元-医疗救助金额11382元=4878元)
高额医疗费用再化解
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经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3万元以上部分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助,3万元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
王大伯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且是低保,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本市住院共发生100万元医疗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经医疗救助后,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前此次住院个人应负担 49083元,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后只需负担3万元,少支出19083元。
罕见病用药有保障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罕见病药品费用:0-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30-70万元,报销比例为90%;70万元以上费用,全额予以报销。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由个人负担罕见病药品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负担。
李某小朋友患苯丙酮尿症,是本市低保人员。他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罕见病药品费用20万元,家庭不用负担,全额由政府给予保障。
下步,宁波医保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保障,确保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以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建设。
来源:宁波市医保局
低保人员真好!不是低保人什么都没有
确定低保的,都是当官有权的亲戚。
这本来就是政府应尽的责任
低保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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