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步天涯 发表于 2021-12-6 14:32:50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房屋一起跟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球溪河 发表于 2021-12-6 16:18:46

楼主想只买地不买房子,来个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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