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东西,也要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捡还是不捡呢
西子国际那里一大堆身份证,车钥匙,驾驶证,钱包无人认领。还有手机,电话手表。二楼失物招领玻璃展柜那里。
牛逼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12-15 17:42
西子国际那里一大堆身份证,车钥匙,驾驶证,钱包无人认领。还有手机,电话手表。二楼失物招领玻璃展柜那里 ...
在一楼服务台那里吧,有很多放在那里。
你们觉得劳动法有没有用?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12-15 17:42
西子国际那里一大堆身份证,车钥匙,驾驶证,钱包无人认领。还有手机,电话手表。二楼失物招领玻璃展柜那里 ...
那一堆放着,万一有人来认而又没了,还得承担责任.....
这个责任,应该有个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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