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3个月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受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等情况影响,根据人社部通知,县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547元。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365元。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来源:今日宁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