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能否阻止正常探望孩子?
不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正常探望孩子的权利应该被保护,如果探望权受阻,可视情况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情节严重的,还可对其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探望权仍然受阻,一方可通过诉讼变更抚养关系。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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