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男友”让“女友”自愿转账10万余元被判刑 法院:构成诈骗罪
面对从未见面的“高富帅”却总是以各种理由说要钱财的男朋友,女方却信以为真,陆续转账十余万元,不曾想所谓的优质男友不过是个骗子。近日,磐安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情介绍
“你好,我是一个平面模特。”2021年12月,小李在某交友软件上收到了彭某发来的这条信息。平面模特,那么形象一定不会差。果然,彭某随后发来的照片没让小李失望。长得又帅,彭某又介绍自己月入过万的收入。面对如此优质的男性追求,仅过了三天,小李就“沦陷”了,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但这恋爱才刚开始谈,小李就时不时收到了男友的借款请求。有时200,有时300,虽然男友素未谋面,但金额不大,看在彭某态度真诚,也就每次都把钱借了出去。
之后,在无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彭某先后编造“母亲因尿毒症去世需要火化费”,“领取工资要先赔偿老板的超时费”,“老板发工资需要支付手续费”等理由屡次向小李索要转账,甚至教唆小李透支信用卡、借网贷。面对逐渐增多的借款金额,小李犹豫了。
这时,为成功骗取钱财,彭某称要独自驾车前往和小李“奔现”。但这“途中”却屡生事端。“我的车爆胎了,人也受伤了。”彭某在电话里诉说着自己的不易:“开了几百公里爆胎了,只剩几公里却不得不放弃。”恋爱上头的小李全盘接受,信以为真。
几次欺骗得手之后,彭某欲望愈发膨胀,谎称银行卡内有20000元,只要满25000元就能提现还给小李。在收到小李转账的5000元后又称需要满28000元才能提现,反反复复直到50000元仍未“提现”。至案发,彭某共从小李处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他人财务,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该案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音难觅、良配难寻,婚恋诈骗套路多、擦亮眼睛最重要。虽然可能无法查清对方的真面目,但是我们可以捂好自己的钱包。特别是如果交往没多久对方就开口要钱,应该引起足够的警醒和重视。单身男女应该规范个人品行,增强防范意识,处理好交往节奏,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不要轻信别人的说辞,以免掉入陷阱。特别是对于资金来往一定要注意,如发现被骗,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普法提醒
提醒广大市民,在对爱情抱有美好愿景之际,一定要警惕网络交友诈骗,只交友不汇款,切不可被花言巧语蒙蔽双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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