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22-5-13 11:17:44

偷装GPS发定位,帮人“专业催债” 自以为这钱太容易赚,殊不知这是犯罪

      GPS定位器、监控摄像头,这些高科技安防产品已经广泛走进人们的生活。可如果不当使用,则可能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近日,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两被告人因偷装GPS定位器,跟踪定位债务人,双双获刑。
      装个GPS月薪过万
      董某,45岁,河南人。2021年,待业在家的董某刷手机时,偶然在一个社交软件上,刷到了一条招聘信息:“只需每几个月出趟差找个人,轻轻松松月入过万。”正愁没有收入的董某眼前一亮,按照对方留下的联系方式,马上联系上对方。
      对方告诉董某,自己人在国外,不方便找人讨债,就是想让人偶尔去帮忙找一下债务人,装下GPS定位器,其他事情不用干。
      董某非常心动:装下GPS,发发定位,没有使用暴力手段,那就没有违法,每个月还能有1万多元的收入,这钱可太容易赚了。
      决定“接活”前,董某还特意找人咨询了一下偷装GPS的后果,得知会被行政拘留几日后,他放心了,并叫上了朋友李某一起干。
      “专业催债”境外遥控
      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的是什么人?
      松阳县检察院介绍,原来在菲律宾经商的陈某因疫情生意失败,为了牟取暴利,陈某想到了做“专业催债”的生意。随后,他在境外网站发布“专业催债”广告,通过电话、快递等方式匿名接单,每单业务约定报酬为收取债务金额的二到五成不等。接单后,陈某再通过某社交软件以“高薪”吸引他人加入,并由其在国内实施找人、跟踪、催债等任务。董某、李某就是这样加入了陈某的“专业催债”团伙。为逃避侦查,陈某要求团伙成员日常联系都使用匿名聊天软件。
      偷装GPS几天后被发现
      2021年9月,陈某指使董某、李某到松阳县找寻债务人王某,并将王某的车辆等相关信息发送给了二人。董某、李某迅速行动,通过踩点确认了王某身份。然后,二人花费318元从网上上购买了一个GPS定位器。2021年9月4日,董、李二人偷偷地将GPS安装在王某的车上,并在手机上下载了连接定位器的APP,注册登录账号、密码后发送给陈某。
      之后几天,董某、李某二人继续留在松阳,通过APP获取王某的车辆行驶轨迹等信息,并对王某日常生活进行跟踪偷拍并汇报给陈某。此时,获取了王某行踪信息后,陈某又将信息透露给其他人,让其他人去向王某催债。就在其他人跟王某接触的过程中,王某得知车上被偷装了GPS,于是报警。
      此时,董某已经收取了陈某支付的酬劳23600元,李某收取了19600元。不久,二人被松阳警方抓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松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董某、李某受他人指使,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同意在其车辆上非法安装GPS定位器,并将其行踪轨迹提供给他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属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董某、李某系从犯,有退出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松阳法院近日作出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70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8000元。而陈某被另案处理。
      检察官提醒
      GPS定位器这类高科技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但要注意,安装并使用GPS定位器必须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的目的。
      如果是安装在他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上,需经他人明知且同意,并且禁止将获取的他人行程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避免被第三方用于犯罪,使得这类高科技产品沦为犯罪工具。
      同时,债权人催债也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否则亦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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