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保安追赶,情急跳河溺亡,家属索赔158万!法院判了
江苏昆山某小区业主陈某独自在家时意外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在撬自家房门,怀疑是小偷,急忙向物业求助。小偷秦某逃跑过程中看到物业保安一直追赶,情急跳入河中,被救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事后,秦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要死亡赔偿等158万余元。近日,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物业保安在追赶过程中并无过错行为,其追赶行为与秦某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驳回秦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中国警方在线)
违法行为被发现后的逃跑,目的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与肇事逃逸一个性质,应该是违法行为的延续,而且要列为加重处罚的因素之一。 法院判决的对 总算是一个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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