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要送你辆保时捷,只需要你再转些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网络交友需谨慎”。可除了网络之外,现实中与陌生人的交往同样需要小心。近日,武义县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其中一名被害人就被犯罪分子以结婚为名实施诈骗。案件情况
杨某(化名)是一名95后,从外地来武义做生意,经常到酒吧等场所进行高额消费,出手阔绰。2021年8月,他在酒吧认识了严某(化名)。之后两人经常会在微信上聊天,也会一起到酒吧里喝酒。
8月中旬,杨某告诉严某自己做的生意里“有主播带货去卖”,如果严某投资1000元,十天后连本带利返还1850元,投资额上不封顶。严某直接相信了杨某的话,打算投资3000元。严某扫描杨某提供的微信二维码后,看到了“本次交易存在欺诈风险”的提示。严某仍无防备,通过杨某提供的另一个微信二维码转账了3000元。当天晚上,经杨某劝说,严某又追加了2800元“投资”,以期十天后就能返还12600元。之后几日,杨某又以类似的理由让严某转账了近7000元。
一位男子对一位女子说“我有一个投资项目,你只要投了,十天之后就能连本带利返还给你”。女子说“好,我这就把钱转给你”。
2021年8月底,杨某又向严某提出要和她“先结婚,然后两个人再谈恋爱”,严某竟也同意与刚认识一个月不到的杨某去领证。杨某随即推给严某一个微信,说是自己的“父亲”,让严某去聊聊。严某加上微信后,“杨某父亲”以办理证件、律师费等理由让严某转了4000元,又以“会给严某一个大红包”为由让严某先转了3000元。杨某又告诉严某要送给她一辆保时捷跑车,“杨某父亲”在微信上给严某发了一张保时捷跑车的购买清单和照片,说等车辆到货后就登记在严某的名下。接着“杨某父亲”就又以办理手续需要很多不同名目的费用、要寄送材料等理由,分数次让严某总共转账近3万元。沉浸在幸福中的严某每次都按照对方的要求,如约将费用转给了“杨某父亲”。
钱转过去了,说好的材料和返利却都没有踪影。2021年9月上旬,严某终于怀疑杨某是在骗自己,要求杨某还钱。杨某就给严某发了一些“转账”的截图,严某的账户里却从没收到钱,严某终于选择报警。
案件承办人员发现,除严某外还有5名被害人被杨某以“投资后高额返利”为诱饵进行诈骗,骗得钱款被杨某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其余都用于个人消费挥霍,造成所有被害人损失共计近20万元。而所谓“杨某父亲”的微信是杨某从另外一名被害人处借来的,一直由杨某本人操作。杨某提出要跟严某结婚时,已经跟另一名被害人谈了半年多的恋爱。
本案经武义县检察院审查后,以杨某构成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5月7日,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小编提醒:
有些犯罪分子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伪造身份设置“温柔陷阱”,骗得被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款。无论多光鲜亮丽的人设都可能是虚构的,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身份,如若涉及转账、借款等信息,更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金华普法
不是骗子特别聪明,而是受骗者特别傻,并贪。 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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