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6月25日)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省内外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宁海县人民法院特对诉讼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从2022年6月25日起,到本院参与诉讼或办理相关事项,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带星号人员(按规定应纳入管控人员除外)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的要求。上述措施本院将根据防控形势与要求变化作相应调整。
相关防控措施给各位来院人员带来的不便,恳请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5日
来源:宁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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