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拘留15天就可不还钱了吗?
【咨询】:一位工友向我借款1万元,并向我承诺了还款期限。现在借款期满,他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归还,我准备向法院起诉,但听人说债务人若到时无力偿还借款,即使我赢了官司,法院最多拘留债务人15天,我则可能再也讨不到借款了,是这样的吗? (郑先生)
【答复】:
江东法院朱泽军答:
首先,如果对方拒不还款,应考虑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及时起诉,因为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你将可能丧失胜诉权。其次,若经诉讼程序并且胜诉,则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的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向法院申请执行时,应尽可能提供对方当事人可供法院执行财产的线索,以便于法院对案件的顺利执行,早日实现自己的权利。“债务人借款不还,拘留15天就可以不还了”之说,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宁波日报) 哪有这样的,那我也去借几万快然后给我拘留十5天我也不还了, {:6_286:}{:6_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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