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护理院内坠床死亡,院方担责吗?法院这样判
江苏90岁高龄老人周某,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等多种疾病,被子女送去某护理院养老,期间从病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的子女认为护理院照料不当,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7.9万元。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某经护理院评定为一级护理,应进行严密照看。但周某不慎坠床,护理人员却不在病房内,属于看护不周。且事故发生后护理院未将老人及时送医,存在护理失职行为。最终判定护理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11.38万元。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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