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刚买的牛已经怀孕,小牛归谁?
小牛归买受人所有。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问题好看牛有没有交付,交付之前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归买受人所有。 第一,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第二,法律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散木 发表于 2022-10-15 12:21
交付之前怀孕归出卖人所有?
交付之后怀孕归买受人所有?
交付之前生产归出卖人所有?
物的所有权变动按照交付主义,很多情况下,标的物的交付与契约生效并不是同时进行的,所以会产生孳息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散木 发表于 2022-10-15 13:48
就楼主举的这个例子,基本上是不宜这个条款。
为什么不行呢?牛也是动产啊。牛崽也是自然孳息。 案例一,牛作为动产,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主义为准,关于交付之前后的孳息问题依照《民法典》630条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动产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动产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案例二,国债的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是约定的。如果说买卖合同的一方因为涨价而不愿意交付约定的数量的国债,那么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交付之前国债的所有权和孳息仍然归出卖人所有和违约责任没有冲突。
案例三、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加价和涨价并没有任何冲突。在房屋没有交付之前,出卖人当然有权主张涨价。但是买受人可以依房屋买卖合同主张出卖人之违约责任。
案例四,一样,按照《民法典》630条的规定,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房屋交付之前,房屋出卖人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之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散木 发表于 2022-10-15 16:06
比方你逛街时看到一人卖牛,一看这牛怀孕了,一般价格是1万5,一番讨价还价后,以1万8成交,因为你没有准 ...
案例一,牛作为动产,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主义为准,关于交付之前后的孳息问题依照《民法典》630条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动产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动产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案例二,国债的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是约定的。如果说买卖合同的一方因为涨价而不愿意交付约定的数量的国债,那么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交付之前国债的所有权和孳息仍然归出卖人所有和违约责任没有冲突。
案例三、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加价和涨价并没有任何冲突。在房屋没有交付之前,出卖人当然有权主张涨价。但是买受人可以依房屋买卖合同主张出卖人之违约责任。
案例四,一样,按照《民法典》630条的规定,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房屋交付之前,房屋出卖人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之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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