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托人代买彩票,开奖后才支付购票款,中奖48万元,奖金该归谁?
近日,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发布一起彩票纠纷案。男子柯某委托郭某代其购买彩票,当晚这张彩票中了48万元奖金。
开奖后柯某将108元彩票款通过微信转给郭某,郭某收下后将柯某诉至法院。
郭某认为,柯某未提前支付彩票款,彩票系自己购买,要求48万元奖金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在接收到柯某指令后完成彩票购买,并收取柯某支付的彩票款,双方形成委托关系。郭某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收益理当归属于柯某。郭某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厦门日报)
郭某受委托代为购买,彩票物主为委托人柯某,虽然没付钱但是郭某已经答应下来了就算行为成立了,如果郭某向柯某拒绝委托后出于自己的想法购买同样的票号,那么委托关系不成立,郭某才是彩票物主 伊木 发表于 2022-10-19 11:50
郭某受委托代为购买,彩票物主为委托人柯某,虽然没付钱但是郭某已经答应下来了就算行为成立了,如果郭某向 ...
柯某委托郭某代购彩票,郭某应该是把彩票交给柯某,柯某收了彩票,这个代购行为已经了结......这个判断比较简单,不够搞脑子........ 见钱眼开呗 郭某是不是脑问题?开奖后中奖了,还收柯某108元,还告柯。如果钱不收,有可能48万归郭某 所以彩票真的是可以中奖的,是吗: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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