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楼道摆放杂物,违法吗?
家门口摆放鞋柜,楼道里放婴儿车、儿童滑板车,楼梯口堆纸板箱、塑料箱、植物等各种杂物……在各大住宅小区里,这样的现象很常见。很多人觉得,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放点儿杂物或垃圾没什么,其实不然。案情回顾
孙某和王某系某高层小区邻居,因王某在门口及过道公共区域放置鞋柜、车子、箱子等杂物,孙某多次提出交涉,并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但王某仍未清理。无奈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限期清理消防通道所有杂物,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并排除对孙某日常生活的妨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了解案情后,充分向王某释法规、明利害,使其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最终,王某深刻认识到此事的利害关系,表示已经将鞋柜等杂物进行清理,并当庭签署承诺书,表示今后不在公共区域堆放各种杂物。孙某对此案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撤回对王某的起诉。邻居二人握手言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了包括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属于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普法提醒
社区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楼道堵塞可能影响他人逃生,且存放的废弃杂物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因此,在社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仅侵害业主的共有权益,而且可能造成消防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
来源:金华普法综合青岛崂山法院
理论上疏散通道不应该放置任何物品。但实际上个人认为,个人门口1平方区域内在不影响他人出入的话可以适当视情况而言。其他地方如果物业或他人提出时,应该无条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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