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灯 发表于 2022-11-18 15:23:28

明明已还清债务,却还被当成“老赖” 终于……

      手握一张G字头去上海的列车票,不时看向列车信息播报大屏,近日,东阳的吕女士坐在义乌高铁候车室里,心情激动,“终于可以坐高铁出门了,坐普通列车去至少要三四个小时,高铁只要一半时间”。这件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她已经等了5年。
      吕女士曾是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2016年,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4万元,但到期后未及时还款,被诉至法院。之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6年8月对吕女士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半年后,吕女士在亲友帮助下向刘某还清借款,刘某也出具了收条。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因为刘某的疏忽,吕女士又足足当了5年多“老赖”。
      原来,在吕女士还款后,刘某没有及时去法院办理结案手续,导致吕女士的“限制消费令”一直未被撤销。明明已经还清债务,却还要被当成“老赖”,吕女士内心十分焦急。可屋漏偏逢连夜雨,事情还没解决,刘某又因犯罪入狱,吕女士无法联系上他向法院申请撤案。
      “限制消费令对出行、子女入学等日常生活都有限制,这么多年,我几乎都没出过远门,现在孩子想要上私立学校也上不了。”为了此事,吕女士奔波多年无果,直到今年8月,她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书面监督申请书,终于迎来了转机。
      收到吕女士的监督申请后,检察官当即通过“浙江监狱便民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远程提审刘某核实情况。对于吕女士已经还清欠款一事,刘某当即表示属实,也承认收条是他亲手所写,“希望检察机关帮忙把这个执行案件撤掉”。
      固定了刘某与吕女士之间的借款确实已经结清的相关证据,今年9月,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对吕女士的限制消费令。法院在调查核实吕女士确实已履行完毕后,当即对此案作结案处理,并将吕女士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移除。
      来源:浙江法制报

散木 发表于 2022-11-19 09:42:37

“2016年,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4万元,但到期后未及时还款,被诉至法院。之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6年8月对吕女士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连头带尾最多也就8个月的时间.......对方是不是职业放贷人?

凤无痕 发表于 2022-11-20 14: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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