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
事情经过~~~有个加工店老板欠我好几月工资~问老板要,老板经常说没钱(分明就是想不给),我打电话到劳动局,工作人员说~他厂没有营业执照不好办,叫我到法院去告~~~请问这样能告吗?要什么证据吗? 劳动局可以的,因为这事情就是他们的事情 本帖最后由 雪窗萤几 于 2010-10-25 19:10 编辑回复 1# dong65369349
:handshake
楼主:
晚上好。首先,要感谢您对本论坛的信任,然后,依据您的提问,答复如下:
我认为,本案的关键是首先要正确认定你与该加工店之间构成什么法律关系。如果加工店有营业执照,则你与该店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自然属于劳动局的受理范围;倘若无营业执照,则构成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不由劳动局受理,但是,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前的工资单、同事的证言等均可作为证据)。
祝你早日讨薪成功! {:6_286:} 谢谢 我们打工的辛辛苦苦赚这么点钱不容易啊!他们做老板的开好车,去高档KTV少点几瓶红酒就可以付我们的工资了~ 劳动局受理的是有工商登记的个体或者企业,对于没有工商登记的个体或企业,是由法院受理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老板欠你工资,最好让老板先对你出具一张欠条,实在不行就录音一份也好。 {:6_286:}感谢大家的解答,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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