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影摇风 发表于 2023-3-20 13:03:48

发包人更改计划,应当增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散木 发表于 2023-3-20 17:08:10

如果计划的变更,新工艺的使用,导致工作量减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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