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影摇风 发表于 2023-7-12 13:12:05

违法代理、代理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
      被代理人、代理人利用委托代理关系从事的违法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代理事项本身违法。二是代理事项不违法,但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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