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hne 发表于 2023-8-22 13:56:55

宁海一男子酒后驾车,不料途中追尾前车!结果……

      本来是高高兴兴地参加朋友酒席,没想到乐极生悲,贪杯后驾车回家,不慎撞上他人正常行驶的车辆。近日,经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某有期徒刑2年。
      事情要从2020年6月26日说起,当天晚上,葛某某参加朋友的喜宴,期间喝了酒。21时许,葛某某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中,与徐某某驾驶的名贵豪车发生追尾。葛某某下车查看后回到车内,因操作不当再次与徐某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葛某某为逃避酒精检测而弃车逃逸。次日,葛某某在家人的劝说下,才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宁海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葛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肇事车辆保险公司以葛某某饮酒后逃逸为由拒绝赔偿,受害人徐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代为赔偿101万元。
      2021年11月,县法院判决葛某某赔付保险公司代偿款。后因葛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2023年2月20日,公安机关以葛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宁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调取葛某某在酒店的饮酒视频、实地走访保险公司、调阅相关材料等方式,确认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链。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葛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回家的路很近,想着开回去应该没事,没想到不但出了事故,还要坐牢,喝完酒真的就不该开车。”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葛某某懊悔不已。2023年8月1日,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葛某某提起公诉。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葛某某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并逃逸。不仅需要赔偿受害人巨额损失,还因此锒铛入狱。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请时刻谨记“醉在酒中、祸在路中、悔在心中”,赴宴慎饮酒,酒后勿驾车,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假娘娘闹宫 发表于 2023-8-22 15:39:44

是不是劳斯莱斯?一个追尾一百多万?

天下皆白 发表于 2023-8-22 17:12:34

酒驾,枪毙都不为过,这种人抱着侥幸心理还想逃逸撞死个人咋整垃圾两年都是轻的

散木 发表于 2023-8-23 06:14:36

没有这个经济承受能力却偏要要别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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