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影摇风 发表于 2023-9-22 14:54:02

意思表示可以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解读: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作出之后但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意思表示的行为人欲使该意思表示不发生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所以可以撤回,是因为意思表示生效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在其尚未生效之前,不会对意思表示的相对人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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