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云天 发表于 2023-10-24 16:58:09

宁海县公安局关于张某某诈骗案非法获利退赔的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侦办的“金手指”期货诈骗一案,宁海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9日已依法判决。根据该案 (2021) 浙0226刑初436号刑事判决书,张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24000元,依法由公安机关按比例予以退赔。请受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单位申请退赔款项,逾期未申领的款项将依法上缴国库。
      联系人:吴警官联系
      电话:0574-65347478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安民路6号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1953838774 发表于 2023-10-24 22:20:49

国库的房子是啥样子的,会不会跟银行的房子差不多

DDV 发表于 2023-10-24 20:15:53

为什么不直接联系被害人:'(

敷衍89767 发表于 2023-10-24 20:36:42

DDV 发表于 2023-10-24 20:15
为什么不直接联系被害人

有没有可能没有人去报案:lol

散木 发表于 2023-10-24 21:46:38

“根据该案 (2021) 浙0226刑初436号刑事判决书,张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24000元”
主动?

散木 发表于 2023-10-24 21:48:52

DDV 发表于 2023-10-24 20:15
为什么不直接联系被害人

也许人家已经同时联系受害人了呢.......

臭屁阿不 发表于 2023-10-25 14:01:06

24000元,如果有100个人被骗,那是不是每个人退240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宁海县公安局关于张某某诈骗案非法获利退赔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