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快速处理?一文理清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判定管辖法院,受害人可向谁主张赔偿,如何确定赔偿范围…今天这篇文章干货满满,赶紧收藏起来!
一、确定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案件,属于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
例:如果老张(宁波市宁海县人)是在舟山市普陀区被小李(杭州市萧山区人)驾驶的机动车碰撞,那么老张应该到哪里去起诉呢?
答案,舟山市普陀区,杭州市萧山区。
二、确定责任主体
一般情况下,被告应为肇事司机、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险公司。但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
1.若肇事司机系雇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此时应以肇事司机、雇主、肇事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
2.车辆被挂靠的情况下,应以挂靠人、被挂靠人、肇事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肇事司机系挂靠人的雇员时,还可把肇事司机列为共同被告;
3.如果肇事司机和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前面第一、第二种情况的,则以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的,可以将车辆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
例:老张被老王雇佣的驾驶员小李驾车撞伤,肇事车辆挂靠在甲公司名下。那么老张应起诉谁?
答案,老王(雇主)、小李(侵权人)、甲公司(挂靠公司)、交强险公司和商业险公司。
三、准备起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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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备诉讼证据
一般情况下,起诉前需准备以下证据: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3.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诊断证明、处方、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材料;
4.误工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工资流水清单等;
5.护理证明,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护理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营养费证明,即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7.司法鉴定报告及鉴定发票,因伤致残需确定伤残等级,或者需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或者需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应聘请相关鉴定机构就伤残等级、相关期限、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评估鉴定;
8.交通费发票,因治疗、评估鉴定等产生交通费的,应提供相关票据;
9.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及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等;
10.受损车辆所支付的修理费用的发票及修理项目清单。
以上是诉讼的基本证据材料清单,供大家参考,个案证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减。
四、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类。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主张以下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等。
财产损失可以主张以下项目:
车辆修理费或重置费、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费、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维修期间的替代性交通费。
五、赔偿顺序
第一步: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损失;
第二步:如果交强险赔偿后,损失未得到足额赔偿,则继续在商业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偿损失;
第三步:如果还有损失不能得到赔偿,则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例:如果老张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后老张起诉小李和交强险保险公司A和商业险保险公司B。那么赔偿顺序是先由保险公司A在医疗费用和伤残、死亡赔偿金分项限额内全额赔付;如果赔付金额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则由商业险保险公司B在保险范围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如果损失还未得到足额赔偿,则由双方当事人在剩下的损失中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六、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后,如果被告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赔偿款,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即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书、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来源:宁海县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的理赔,应该是肇事方赔受害方,保险公司是替肇事方承担经济赔偿的,现在的一些处理,让人感觉是保险公司赔受害方的 交通事故理赔中,双方都投保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有责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介入交通事故处理,而无责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往往置身事外。无责方的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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