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寥的田埂 发表于 2023-11-12 16:30:10

立案7起!给青蟹“松绑”!


      青蟹,是宁海的特色养殖产品。日前,在推进“净重”专项整治行动中,县市场监管局对多家餐饮单位出售青蟹过度捆绑行为作出处罚,其中立案查处7件。据悉,受处罚的餐饮单位违规原因,均为将点菜区销售的青蟹含绑绳一并计重。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如一家饭店,将绑绳一并称重的青蟹叫价300元/公斤。执法人员现场称重,1只绑绳捆绑青蟹为0.25公斤,解除绑绳后再次称重为0.2公斤。青蟹的绑绳重量占青蟹总重量(包括绑绳)的20%。
      另一家饭店,将绑绳捆绑的青蟹作为整体,放于经营场所点菜区进行销售,标价240元/公斤。经现场称重,前述青蟹总重量为0.68公斤,绑绳的单独重量为0.1公斤。青蟹的绑绳重量占青蟹总重量的14.7%。
      以上两家青蟹的绑绳重量占青蟹总重量,均远超浙江省地方标准《青蟹包装规范》(DB33/T 2240-2020)规定的捆扎物重量占比标准值5%(捆扎物重量占比=(总毛重-总净重)/总毛重×100%)。针对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餐饮业主停止过度捆绑青蟹的经营行为,并依法查处。
    《青蟹包装规范》适用于青蟹活体水产品生产、储运、批发、零售环节,大闸蟹、梭子蟹等蟹类参照执行。经营主体如在进货时购到过度捆绑的青蟹,在上市出售前也必须解绑。
      据悉,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从7月开始启动“净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青蟹过度捆绑现象开展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主体205家次,责令改正20家,立案查处7件。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餐饮经营主体,餐饮单位在销售以重量结算的餐饮食品时,必须明码公示主要原料制作前的重量和价格信息。
      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重量标注必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须实行“去皮称重”“裸称”,杜绝包装物占重现象。餐饮经营主体使用的秤具必须经过强制检定,确保强制检定在有效期内,不得有拆除封签、改装、破坏电子秤准确度的现象。
   来源:甬派客户端

铁蛋 发表于 2023-11-12 16:34:30

公摊面积跟绑青蟹的绳有什么区别。:lol

舞狼二代 发表于 2023-11-12 18:18:44

铁蛋 发表于 2023-11-12 16:34
公摊面积跟绑青蟹的绳有什么区别。

公摊面积也是面积,就象是买带壳花生和带壳笋知道它是不能吃的,蟹绑绳就是另外事情了

注个小号来围观 发表于 2023-11-12 19:06:15

路过看评论

黎明者 发表于 2023-11-12 20:14:58

价格便宜点就行,松绑了多危险

一只茶杯 发表于 2023-11-12 20:24:53

处理对象,处理结果在线公布下。透明执法,公正公平,不怕徇私枉法。

1953838774 发表于 2023-11-12 21:26:57

公摊面积,和青蟹绑绳两事,二户二梯房子,公摊面积大一点,房子小一点也划算,住人舒服,青蟹是吃的,绑绳变向卖钱丧天良

乡下人进缑城 发表于 2023-11-13 06:26:52

3两蟹4两绳,一个蟹7两了,

乡下人进缑城 发表于 2023-11-13 06:27:49

小小蟹子上了11米长的绳子:'(

tyy2014 发表于 2023-11-13 07:59:24

罚他们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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