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步天涯 发表于 2024-1-1 11:19:31

今年起,调高!宁海人注意

      今天,宁波医保参保人员将跨入新年度。宁波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关注医保年终结转相关事宜。
      01.慢性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上调
      据了解,新年度宁波城乡居民门诊支付限额调高。2024年1月1日起,宁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至5000元,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此外,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待遇也提高了。2024年1月1日起,宁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至65%,其他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变。
      据介绍,慢性病门诊病种范围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上述12种慢性病病种中,已纳入我市基本医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的,其待遇标准、用药、就医管理办法等按门诊特殊病种现行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取慢性病治疗药品,也可凭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02.2024年度职工医保个账这样计入
      2024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当年账户预计入金额根据缴费基数、人员类别及年龄段所对应的个账计入比例进行计算,一次性计入12个月金额。其中,2024年涉及跨45周岁、70周岁年龄段人员,将根据实际年龄变化逐月计算后,预计入12个月当年账户。
      在职人员45周岁以下计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计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个账2024年度全年计入标准为70周岁以下3435元,70周岁(含)以上3735元。
      宁波已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39号)精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每年45元长护保险费,每年1月1日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所以,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已扣减长护保险个人缴费4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4:00,参保人员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将计息后结转为2024年个人历年账户。
      新医保年度开始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最近一次的医疗费结算票据或“浙里办”APP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03.特别提醒:注意电话网络诈骗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谨防不法分子借机诈骗。
      近年来,我市每次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时,随之就会出现各种形式的电话网络诈骗。骗子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或公安民警,以社保卡资料外泄、欠费停用、账户透支、领取医保补助、医保需要账户合并等为借口进行诈骗。
      特别是近期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一步步诱骗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把银行卡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致使个别参保人员受到经济损失。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医保局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绝不会通过电话、视频办案,绝不会向参保人员索要密码,绝不会要求参保人员转账、汇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参保人员不能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进行就医购药的,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以拨打12345或89382664(工作时间)询问。宁海医保局咨询电话:65259097(工作时间)询问。
      来源: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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