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24-1-31 10:38:24

别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罚!

      近期,宁海县公安局先后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跃龙街道兴宁廊桥,桃源街道金海豪生大酒店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实后,宁海县公安局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胡某、黄某、田某等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禁燃禁放
      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清洁、低碳、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要求,今年春节,相关区域继续执行禁售、禁燃(限燃)政策。


    限制燃放区域
      1.城区:兴海路—福泉路—徐霞客大道—西环路—回浦路—兴宁北路—桃源北路—平安大道—兴海路形成的封闭区域。
      2.御华府小区、时代悦府小区、上东国际小区、汇景嘉园小区、依山郡小区、东泽园小区、汪家村、杜鹃新村、雅致岙小区、堤树村、浦西小区。
      燃放时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八)高层建筑;
    (九)殡仪馆。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做到不违规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选择更加安全、文明的方式喜迎新春佳节。如有发现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可予以劝阻,或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可拨12350;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可拨110)。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好相应的防护,出门关好门窗,以及清理楼道杂物,避免有居民私自燃放引发火灾。
      来源:宁海公安

半岛微凉 发表于 2024-1-31 11:35:16

昨天在老影都停车场隔壁居民区有人放

鬼脚七 发表于 2024-1-31 12:14:50

祝大家开心的过个年。

听雨阁 发表于 2024-1-31 19:58:23

炮仗能杀毒

1953838774 发表于 2024-1-31 20:12:58

等起来

番茄小清新 发表于 2024-2-1 06:22:28

每天早上被鞭炮声吵醒,都不用闹钟了:'(,居民谢年后放鞭炮有人管吗

常务副总阿飞 发表于 2024-2-2 22:14:44

番茄小清新 发表于 2024-2-1 06:22
每天早上被鞭炮声吵醒,都不用闹钟了,居民谢年后放鞭炮有人管吗
你家没有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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