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警提醒:这个功能别乱用!已有不少人中招
让疾驰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自动驾驶”,驾驶员的双手离开方向盘,这样的车,你敢坐吗?近期,多地高速公路上不断发生类似事故,均是驾驶员认知出现偏差,以为开启“自动驾驶”后就不用自己驾驶了,结果就悲剧了。
对此,宁波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对目前智能汽车的辅助驾驶概念有清晰认识,驾车时还是要以人控为主,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自动驾驶”突然掉链子
坑出事故
仅以宁波为例,2月17日晚上,在宁波绕城高速上,一辆轿车碰撞了事故现场后方封闭用的隔离示警锥,然后因为底部卡了“异物”动弹不得了。事后,高速交警了解到,驾驶员当时开启了“自动驾驶”,当他发现前方因事故封道时,已来不及人工干预了,然后就出现了上述情况。
今年1月3日下午,在沈海高速上,有车辆撞了护栏。驾驶员称来宁波出差,上了高速后就开启了“自动驾驶”功能。半途不知怎么回事,系统意外退出了,她也因未及时作出反应,导致车辆撞了。
“这些案例多是驾驶员过于依赖所谓的‘自动驾驶’,行车时手离开了方向盘并且注意力不集中。遇到突发状况时,他们来不及处置,结果引发险情。”宁波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多为辅助驾驶功能
暂不能代替人工
“现在大家口头上常说的‘自动驾驶’,实际应用的多是‘自动辅助驾驶’或者‘辅助驾驶’。大概在2020年时,L2级的ADAS功能(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大规模普及,越来越多的智能汽车装备搭载这项技术。”有业内人士表示,各种夸大的宣传也是从那开始涌现的。甚至某些车企、商家为了“生意”在有意无意地模糊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的概念。
正是在这种宣传攻势下,不少购车者被忽悠了,并且在短暂体验过“辅助驾驶”后,放松了警惕。事实上,目前汽车“辅助驾驶”远没有达到驾驶员可以松开方向盘的程度。
误将“辅助驾驶”当成“自动驾驶”,稍有不慎就会付出“血的代价”——2022年8月,宁波机场高架南延段,一辆开启“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汽车与前方检查车辆故障的人员发生碰撞,致一人死亡和两车损坏。
宁波交警事故对策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仅从事故角度分析,在多起使用“辅助驾驶”功能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不少车辆出现了在行驶中遇静止物体刹车不及时或是并未刹车而发生碰撞的情况。
“使用‘辅助驾驶’来进行‘无人驾驶’,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另外,因为是‘无人驾驶’,在事故责任认定上易出现‘别扭’——驾驶员称自己没有实际驾驶行为。”
可喜的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困惑”,目前得到了厘清。
去年1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就明确了“自动驾驶”事故责任判定: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未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现行规定承担责任;能够确定交通违法是自动驾驶系统原因导致的,按规定对相关主体进行处理。
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规定的是驾驶自动化分级,即根据驾驶自动化系统所能执行的驾驶任务情况,将驾驶自动化功能分为不同的等级。
其中,0-2级统称为“驾驶辅助(Driving Assistance)”,属于低级别的驾驶自动化功能;3-5级统称为“自动驾驶(Automated Driving)”,属于高级别的驾驶自动化功能。因此,可以认为“自动驾驶”对驾驶自动化分级结果的描述,是对高级别(3-5级)驾驶自动化功能的统称。
来源:宁波公安
目前的自动驾驶就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通往地狱,一条通往天堂:lol 自动驾驶还没成熟,还是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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