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放宽至65周岁
6月3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消息,为顺应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着力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急难愁盼,宁波试行延长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65周岁,鼓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优秀驾驶员延续上岗注册。申请延长有哪些要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延续注册的,须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1、身体健康。办理延续注册的驾驶员须进行当年度的驾驶员适应性体检,且体检合格。
2、定期延续。驾驶员须每年注册一次,每次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一年,延续注册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65周岁。
3、无不良记录。近五年内有实际从事出租汽车营运记录,且近三年未曾发生过道路交通责任亡人事故;在岗期间服从企业管理,未曾发生被媒体曝光的不良事件。
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希望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属企业(平台)进行申报,企业(平台)对驾驶员是否符合从业资格年龄延续注册的要求进行审核,自主决定是否聘用。
具体流程如下:
1、驾驶员填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延续注册登记表》、《自愿申请从业资格证延续注册承诺书》,提供本人当年度驾驶员适应性体检报告及近三年安全驾驶记录。
2、驾驶员持上述材料到所属企业(平台)报名,市区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到港宁公司报名,区(县、市)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到属地出租汽车协会报名。
3、所属企业(平台)或协会对驾驶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平台)盖章同意聘用(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由港宁公司或属地出租汽车协会盖章同意推荐),并向属地交通窗口提交材料。
4、属地交通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复核;材料齐全的,核准同意延续注册。
该项政策自2024年6月13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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