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能。房屋买卖和物业服务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公司是房地产留下的大蛀虫!小区是安家乐业的家园应以社会公益服务性质产生物业!而不是披着羊皮的狼在人民身上吸血,这是危害社会稳定,所以取消非法包干制物业公司,小区业主招聘人员自制模式管理!给我们一个安康幸福的家园!
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只有招标三家物业单位以上申请参于公开招标合法程序才正规!对于通过协议招标的(自家开发商私立包干制前期物业合同)基本上就是非法入住物业公司!可以拒缴!车库面积的设备全都是小区应有的配置,所以车位管理费属重复收费,就算收费所产生的利益也应是小区业主所有!取消包干制暴利物业进行酬金制或自制物业可大幅减轻业主物业费打造幸福安康的生活小区! 这么说,交了物业费室内也归他们清洁,物业费为什么按房子面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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