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高速通行费被判刑
偷逃高速通行费被判刑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切莫投机取巧近年来,偷逃ETC高速通行费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有跟车冲站的传统手段,还涌现了“跑长买短”的新型逃费方式。货车司机庞某就是其中之一,他自作聪明,通过遮挡车内ETC设备,屏蔽通行信号,“减免”部分高速通行费。近日,县检察院以庞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县法院判处庞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走跨海大桥很方便,就是过桥得额外交钱。所以我就用特殊手段把ETC处理一下,让它记录不了,这样下高速时就能省下过桥费。”据庞某供述,2021年至2022年两年间,他利用这种“跑长买短”的方式偷逃高速通行费达1万余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深入调查后发现,一方面,受利益驱使,司机抱着“能省一分是一分”的侥幸心理,偷逃公路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另一方面,相关主管单位在监管过程中也面临着偷逃ETC记录系统自身漏洞监控难、调取相关数据权限不足等困难。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困境该如何破解?
对此,县检察院积极构建“三库一清单”平台,推动ETC通行费领域源头治理。通过数据碰撞、信息研判引导侦查筛查出高敏感车辆,再通过路网桩号点位库、车辆门架牌识库确定其实际行驶轨迹,最终比对收费记录,形成应收未收清单并确定补缴金额。截至2024年8月,已筛查经过宁波的“高敏感”车辆3000余辆,其中涉及宁波大市管辖的车辆共计200余辆,预计可挽回宁海段国有资产170余万元。
考虑到偷逃费用车辆不止在宁波,而是分布在全省各地,县检察院成立专项行动监督小组,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逃费车辆的管理、研判工作,并积极移送相关涉案违法线索;同时建议涉案地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积极排查,及时追缴逃费,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
偷逃高速通行费看似隐蔽,实则是掩耳盗铃、自作聪明的无知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检察官提醒,使用非法手段偷逃高速通行费属违法行为,广大司机切莫投机取巧,以身试法。
来源:今日宁海
重要的是这设备哪里买的都没说,要查源头才对 已经交了燃油费了,高速公路又要收费,如此重复收费,真的是不讲理了 如此随心所欲欺压百姓,近闻国道又收费了,真的是雪上加霜,还是躺平为上 心宽无处不桃源 发表于 2024-9-10 14:59
重要的是这设备哪里买的都没说,要查源头才对
遮挡ETC设备,屏蔽信号
比如锡纸可以屏蔽手机信号,总不能查封生产锡纸的单位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