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10箱!一次朋友聚会,20多岁姑娘染上了它!结局令人痛心……
20岁出头的姑娘,职高毕业后,接触到“笑气”,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近日,经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2017年,董某某和朋友聚会时,偶然接触到“笑气”,并逐渐吸食上瘾,此后慢慢月均吸食达10箱左右。没有收入来源的董某某想到以贩养吸,联系了之前认识的“笑气”贩子(另案处理)。
跟王某谈好价格后,董某某便开始从王某处大量进货。进货价250元左右一箱的“笑气”,经董某某倒手,价格涨到了450元左右一箱。每个月她都要从王某处购买100箱左右。
由于“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不能通过快递邮寄,他们便隐瞒货物真实情况,通过货拉拉、滴滴等网约车托运。董某某还在社交软件上以“奶油枪气泡弹”“奶油打发器”等为关键词,发布“笑气”售卖信息。
2023年9月,一名“笑气”吸食者向岱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报案,称其通过微信平台购买“笑气”,正在城区一房间内吸食。同年11月,公安机关在德清县公安局将因违反治安管理被传唤的董某某抓获。
经调查发现,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董某某在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王某等人处购买“笑气”,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0万余元,违法获利7万余元。据董某某交代,向她购买笑气的有20余人,其中大多是20至30岁年轻人。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对董某某买卖“笑气”的数量、价格、违法获利等情况仔细核查,并督促她积极退赃。经过教育劝导,董某某认识到错误,主动退赃7万元。
日前,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主要作为手术麻醉剂、奶油发泡剂、汽车助燃剂以及火箭氧化剂使用,已被我国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近年来,“笑气”被一些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大量吸食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会造成瘫痪、死亡。
“笑气”虽然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未列入新型毒品目录,在案件办理中多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来源:浙江法治报 通讯员 陈金泉 舟山政法融媒体中心 徐可叶
又欠木公 发表于 2024-9-14 21:59
不用抓的,没用的
源于精神空虚,吃饱了撑的 散木 发表于 2024-9-14 19:16
精神文明需要抓一抓......
不用抓的,没用的 精神文明需要抓一抓...... 严控笑气 为啥会吸这个,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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