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脚七 发表于 5 天前

莉菩草株 发表于 2024-9-25 17:27
搞个毛竹架子,盖上踏脚板,就没人眼红了。。。

主要是别人眼红举报的,你太了解中囯人了

一镂阳光 发表于 5 天前

确实眼红的人很多

小尤666 发表于 5 天前

这阳台不是你一个人的

曝光帖 发表于 5 天前

产权证上有的才是你的,没有的就是全体业主的,大家都有使用权。这是大家共同公摊的面积。只是人家用不到你能用得到。并不能说是你的。就像十楼的过道并不属于10楼,我9楼想走就走。一个道理。10楼没有权利把自己门前的过道封起来。

家家乐旧货市场 发表于 4 天前

明显违建

菠萝包包2009 发表于 4 天前

你家阳台砖块掉下来好几次你也会这么做的,难道等你被砸伤了找人要赔偿吗?

菠萝包包2009 发表于 4 天前

不是我一个人的,确是我家独享用的,所以眼红的人多了。我说了想要的可以卖他

菠萝包包2009 发表于 4 天前

整个小区只有四户这样的 别人没处搭 怎么搭?

菠萝包包2009 发表于 4 天前

想象力这么丰富..:L

我辈岂是蓬蒿人 发表于 4 天前

菠萝包包2009 发表于 2024-9-25 11:30
房产合同上写这里业主个人专属露台。外面种花的地方才是公共区域。你那么懂 你有房产合同?

房产公司无权处分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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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安全完全没有保障了。老百姓的命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