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中的孤舟 发表于 2010-11-4 12:21:36

我是否有权行使对孙女的探望权?

   【咨询】:

      我的儿子和儿媳何某离婚时,5岁孙女判给我儿媳何某抚养,我要求行使对孙女的探望权可以吗,请问探望权的行使到何时为止?(葛先生)
  

   【解答】:

      探望权的行使到被探望的未成年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时终止。关于探望权的行使主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离婚部分”的起草说明中指出,婚姻法第38条规定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探望权的规定是修改后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主张行使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宜过于扩大化,故《解释》对行使探望权的主体问题没有采取将范围扩大化的建议”。因此,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但可以告知其在该未成年人的父、母行使探望权时,探望该未成年人。所以你作为小孩的祖父,不可以要求行使对孙女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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