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本帖最后由 汪洋中的孤舟 于 2010-11-4 12:34 编辑【咨询】:
李某承租了我们公司的门面房经营酒店,合同约定房租3个月一付,现里某以酒店生意不好为由,一直拖欠我们房租达半年之久,我们多次和李某协商没有结果,我们公司想和李某解除合同,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解除,解除合同的效力从何时起计算?(魏先生)
【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约定解除及单方解除。单方解除的条件是法定的,当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事先未必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法院确认其有权解除合同的。则解除的效力应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算。
实践中,存在当事人未通知对方当事人径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如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正当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之日视为解除通知到达之日,合同自该日起解除。在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经通知解除后,承租人实际迁让前占用房屋期间的使用费一般可比照原租金支付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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