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还逃逸,罚款+扣分+行政拘留
近日,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后逃逸的驾驶员王某因闯红灯、交通肇事逃逸,被诸暨警方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5日。不久前,一名男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诸暨市大唐街道西三环路与城山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金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金某受伤、车辆受损。男子不顾伤者驾车逃逸。
接到警情后,诸暨交警大唐中队立即赴现场调查取证,在监控中发现该男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为临时牌照,且为过境诸暨车辆,事故发生后该男子驾车一路向南驶出诸暨。一辆过境的无牌车,让调查工作难上加难。随后几天,交警一直盯紧监控追踪蛛丝马迹。10月22日发现该男子再次驾驶事故车辆并牵引一有牌挂车过境诸暨,警方顺藤摸瓜,终于确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为安徽男子王某。
据了解,王某是一名二手车代驾司机,当日事故车辆是一辆二手车,准备运到河北去。他从杭州到金华路过诸暨时发生了事故,之后到金华拉集装箱装货,同时修了车,修完车拉上货,于10月22日又从金华到杭州一路行进到河北。警方确定驾驶员与车辆信息时,王某已将事故车辆运送至河北并返回老家安徽。警方准备前往王某老家展开抓捕时,当地警方反馈王某已动身前往江苏再次进行二手车运输工作。警方通过工作查询到王某此次运送二手车的目的地,最后在桐庐将王某抓捕归案。
王某到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担心自己因疲劳驾驶和闯红灯被交警处罚,一时害怕就做出逃逸举动。最终,王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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