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尽孝 父母要收房
母亲告儿买房不给钱,本报前两天曾见诸报端。昨天,镇海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房产纠纷,老两口要告自己的儿子:不赡养我们就收回房产。这套老房子见证了张家几十年的历史:白墙黑瓦是年轻时候的老张亲手搭起来的;到1987年儿子结婚时,老张又亲手把老屋的一半布置成了儿子的婚房;1994年,村子里统一办理集体土地证,老张让儿子小张去登记了产权。那时老张想,反正只有一个儿子,不给他给谁?
如今老张已到迟暮之年,老屋也面临拆迁。旧村改造,小张和街道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以这间老屋换来三套新房。可还没高兴多久,老张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原来在老屋拆掉之后,老张搬到了儿子家中,他们不经意间却成了儿子眼中的大累赘。
眼瞅着年迈的父母既没有收入,也帮不上家里的忙,收入也不高的小张先是不耐烦,继而以没钱为由停掉了父母老年病的药物。
感受到儿子变得如此无情,老张和老伴寒了心。上个月,老两口向镇海法院起诉,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归还属于老两口的老屋,这样万一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他们还可以把卖房钱用来养老。
镇海法院受理此案后很快决定调解解决,先是耐心细致做起小张的工作,又联系亲戚朋友一起调解。
昨天,双方达成一致,小张将拆迁安置房的其中一套交给二老,并将承担日后两位老人的赡养费用;两位老人答应,儿子如果好好赡养的话,这套房子依然属于他,否则,他们将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理。
(来源:现代金报) 【点评】: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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