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要负刑责!
【咨询】:小张与同事小王是好朋友。小张因吃饭、充值、打的等积累了一些手撕发票。
前不久,小张在网站上看到有很多出售发票的帖子,心想这可是一个生财之道,于是告诉了小王这个消息,并邀小王一同攒发票上网发帖出售。 小王听后说出售发票是违法行为,搞不好是要犯罪的。小张认为自己消费得来的发票,又不是造假,怎么就犯罪了?那么,出售发票究竟是不是犯罪? 【解答】: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按照非法出售发票罪予以追诉。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刑法第209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所以,想通过倒卖定额发票赚点钱花的行为是违法的,达到一定标准后还会构成犯罪。 {:6_287:} “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按照非法出售发票罪予以追诉”,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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