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残 发表于 2010-11-20 15:55:57

言语不当 网络热帖引发官司(法官提醒:网上发帖要尽量客观、中性)

   删帖、书面道歉,赔偿5000元……一个网络热帖引发了一场官司。昨天,余姚法院宣判了该市第一例网络侵权纠纷案,判决发帖人华某停止名誉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毛某进行赔偿。
  网络热帖引发官司
  今年7月7日,华某在东方热线论坛发表一篇题为《给小孩吃死鱼、教练竟然是保安,揭露某某(隐去)夏令营黑幕》的帖子。文章中使用了“霸占”、“垃圾食品”、“价格更是离谱”、“这个地方真的太假了”等文字,随后天一论坛、宁波逛街网论坛等相继转帖。
  帖子中涉及到的当事人毛某认为华某帖子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属于恶意诽谤,因此把华某告上法庭,要求华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5000元,经济损失50000元,名誉损失20000元,共计85000元。
  被判道歉、赔偿
  法院经审查认为,华某在未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擅自发帖,并在帖文中多处使用了带有贬低和攻击性的文字,文章网上传播,足以使读帖者对毛某及毛某的经营农庄产生不良印象和负面效果。
  法院判决,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网站发帖予以删除,当面并书面向毛某赔礼道歉,同时停止相关发帖行为;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毛某经济损失4500元,精神损失500元,合计5000元。
  来源:东南商报

大爱无痕 发表于 2010-11-21 11:42:20

{:6_287:} 发帖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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