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22日起可在大陆申请商标注册优先权
中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汪群均)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今天起受理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的优先权申请。根据工商总局出台的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有关事项的规定,今天起台湾地区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台湾地区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又在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同一个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要求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可以追溯到2010年9月12号。台湾地区申请人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声明经过认可后,其在台湾地区的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日期及视为在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申请日期,目前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书示已经发布,可供台湾地区申请人使用。
来源:中广网 今天起受理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的优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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