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痕 发表于 2010-11-24 08:08:42

男子将身份证借给堂弟结婚致自己无法成家

      三年前,苍山青年张国栋将身份证、户口簿借给堂弟办“贷款担保”,没想到不够年龄却想结婚的堂弟竟以此办了结婚证。如今,张国栋想结婚,却发现自己“已婚”,领取结婚证成了难事。
  今年10月10日,张国栋和未婚妻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领证,却被告知:“你已经结婚了!”经查,“张国栋”这个名字已于2008年年初登记结婚,而照片竟是堂弟张行文的,“妻子”则是堂弟媳。
  惊愕之余,张国栋想起来,2007年底,张行文曾向他借身份证和户口簿办“贷款担保”,他很爽快地答应了。难道自己的证件被堂弟拿去办了结婚证?张国栋急忙回村找到张行文,对方承认当时自己不够结婚年龄,才借用堂哥证件于2008年初登记结婚。  
      为应对这一状况,今年11月初,张国栋和未婚妻与张行文夫妇约定“张国栋”和弟媳先离婚,然后再各自结婚,县民政局随后受理了此事。可当拿到离婚证的张国栋将这一离奇经历告诉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时,对方一把将离婚证夺了过去。“备案资料上的名字是张国栋,可照片是张行文,信息不对称不能办离婚手续。”工作人员解释说。
  张国栋认为,自己之前是被堂弟骗了,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应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如今,自己“离”不了婚,也结不成婚,进退两难。
  11月22日,苍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庞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稀罕,“许多身份证是以前办理的,几年后人的长相有所变化,民政局登记员通过肉眼不好辨认。”
  据庞主任介绍,以前出现这种情况,只要双方给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写一份“自担责任”的声明,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就能注销,但现在上级部门严禁此类做法。
  临沂市民政局事务科朱科长表示,张行文这种骗取结婚证的行为是违法的,至于如何解决,需要请示省民政厅并查阅相关法规后才能予以答复。  
      山东品众源律师事务所王子豪律师表示,民政局对申请领证的居民身份只有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如果审查形式上合法,民政部门就无需担责。他建议当事人到法院以侵犯姓名权为由予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来源:齐鲁晚报

唐♂寅 发表于 2010-11-26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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