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语斜阑 发表于 2010-12-2 09:10:15

3岁女童骨折,谁之过

    家长: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要求赔钱
    幼儿园:接走时孩子健康,家长讹钱
    金报热线66111111报道 3岁女童小玉(化名)每天喊胳膊骨折的地方疼。她今年9月17日摔伤胳膊,为调养身体,只好休学,每天喝汤药,这样的生活已经连续了两个月。现在,尽管小玉骨伤明显好转,但摔伤胳膊责任在谁,小玉母亲和幼儿园争论不休。
    小玉母亲邱女士和其就读的鄞州礼嘉桥菜场旁的福娃幼儿园均向本报表示,孩子受伤与他们无关。□记者 王博
    【家长回忆】
    幼儿园接女儿,女儿正哇哇大哭
    11月28日,本报接到市民邱女士电话,称其女儿小玉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态度冷漠,还想推责。邱女士说:
    今年9月17日下午3点多,我老公像往常一样去幼儿园接3岁的女儿。当他见到女儿时,女儿正哇哇大哭,一个劲地喊胳膊疼。我老公着急地问“怎么了”,看见女儿左胳膊肘关节处肿起来后,他赶忙带着女儿去医院。
    医生说我女儿左肘处骨折,错位重叠,建议手术治疗。女儿才3岁,手术治疗必须全身麻醉,我担心麻药影响智力,又不想女儿到手术台上受罪,就到处求医,最终决定让女儿喝药保守治疗。
    女儿受伤以来,我家先后花掉医疗费1000多元,为照顾女儿,我老公还放弃了生意,每天在家照顾女儿。
    【孩子回忆】
    厕所很滑,啪地摔倒了
    11月29日,记者看望了3岁的小玉。“我不要上幼儿园,不要上幼儿园,疼……”小玉嚷着说,“我去厕所小便,里面很滑,我啪地摔倒了,胳膊好疼。”小玉说,过去这两个多月里,她一直在家,每天和玩具熊、玩具狗作伴,胳膊很疼,不能上幼儿园。
    受伤谁之过
    家长和幼儿园各执一词
    采访中,小玉受伤是谁之过,家长和幼儿园各执一词。
    谁该负责
    邱女士说,接孩子时,孩子已经受伤,当时还和幼儿园老师交涉过。老师让家长先带孩子去医院,他们随后就到。9月19日,幼儿园给邱女士3000元钱,让她拿去给小玉治病。后来,幼儿园的态度180度大转弯,说与他们无关。
    对此,幼儿园有另一番说法。福娃幼儿园周园长说,9月17日下午3点多,小玉家长来接小玉时,她还是健康的。当晚5点多,小玉家长突然给幼儿园打电话,说孩子在医院治疗,让老师过去看看。“从家长接走孩子到5点多打电话给幼儿园,这期间间隔了1个多小时,我们怀疑家长企图讹钱。”
    关于赔偿
    周园长还说,小玉治疗费花了1000多元,幼儿园考虑她家经济困难,先借给邱女士3000元钱,邱女士也写了借条。后来邱女士说,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要幼儿园付18000元医疗费、误工费等。
    针对借条一事,邱女士表示,她当初向幼儿园要医疗费,幼儿园说为了做账方便,要她将3000元钱写成借条形式。小玉现在左手胳膊弯起来,无法触及肩膀,万一留下后遗症,会对孩子一辈子造成影响。她要18000元钱,也是合情合理,且孩子父亲照顾女儿无法做生意有误工费。
    关于诚信
    “如果是幼儿园的责任,我们肯定会承担,不是幼儿园的责任,我们没理由承担。”周园长说,他希望邱女士走法律途径,如孩子真在幼儿园受伤,他们绝对赔偿。
    邱女士说,不会让女儿白受委屈,要向幼儿园讨说法到底,更不会故意讹钱。
    ●律师说法 建议调出监控录像或者找证人
    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方莉律师分析,孩子受伤赔偿的关键是看孩子受伤与幼儿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有因果关系,幼儿园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些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如孩子受伤严重,还可追偿精神损失费。当然,如果孩子受伤与幼儿园无关,家长则无权要求赔偿。建议双方通过监控录像、其他证人证言等解决此事。
    方莉律师介绍,我国民事诉讼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此外,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

    (现代金报)

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0-12-2 13:11:34

{:9_296:} 建议双方通过监控录像、其他证人证言等解决此事。

风中一笑 发表于 2010-12-2 14:41:06

幼儿园也有监控录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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