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残 发表于 2010-12-3 11:10:51

村民“买通”三村干部侵占补偿费120万

      三年前,在宁海桃源街道建设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村民潘某先后“买通”了村出纳、村委会委员和村支书三人,光青苗补偿费一项,就“赚”了120万元。案发后,四人先后被宁海法院判刑。可村民巨大的损失,又该如何弥补?昨日,宁海检察院将追回的65万元赃款,返还到了建设村村集体账户中。

      2007年7月,当地政府需要征用建设村部分土地。得知这一消息后,村民潘某便想从中狠“赚”一笔。为此,他先后找了建设村出纳潘某、村委潘某,以及村支书潘某三人帮忙。在三名村干部的关照下,村民潘某开始负责起土地征用过程中青苗补偿费的赔付。

   “这样钱全部掌握在我手上,他们三人对于我如何进行兑现、分配一点都不管的。”村民潘某交代说,他就可以和村民讨价还价,尽量把价格压低,兑现给村民的越少,他赚的钱就越多。对于村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村民潘某就直接扣下。

      在三名村干部“帮忙”下,村民潘某通过低价兑现和侵占集体空白田青苗费等方式,获利近120万元。

      事后,村民潘某为了感谢村干部的关照,送给村出纳潘某5万元、村委员潘某20万元,还给了村支书潘某10万元。除此之外,村民潘某还给了其他村民近10万元。

      2009年下半年,有村民向宁海检察院反贪局进行了举报。案发后,村民潘某主动退出了20万元的赃款,而收了钱的人也先后退缴了赃款45万元。今年9月份,案件基本结束。宁海检察院马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最终决定将65万元赃款予以全额退返给建设村。

    (现代金报)

花溅泪 发表于 2010-12-3 13:44:17

光青苗补偿费一项,就“赚”了120万元。

森木木 发表于 2010-12-3 14:40:11

牛人
能想到这么干的也是高手啊

大爱无痕 发表于 2010-12-3 21:59:23

光青苗补偿费一项,就“赚”了120万元。
花溅泪 发表于 2010-12-3 13:44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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